为落实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15号)《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》(粤府〔2016〕25号)关于展会品牌化建设的要求,规范品牌展会评定工作,引导广州会展业品牌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发展,广州市商务局组织起草了《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,现就《认定办法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家的意见。 
	  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34号)、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》(国市监反垄规〔2021〕2号)等有关规定,对《认定办法》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、违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标准、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、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
	  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,需写明自己的单位、职务职称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,并签署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
	  一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
	  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。 
	  二、意见反馈途径 
	  (一)信函: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层广州市商务局会展促进处,邮编:510030; 
	  (二)电子邮件:lijiandang@gz.gov.cn;   
	       (三)网站:广州市商务局网站(http://sw.gz.gov.cn/)—“互动交流”—“意见征集”栏目。 
	  特此通告。 
	
 
	
 
	广州市商务局   
	  2022年10月14日